第二百七十二章 漠黎城(1 / 2)
其实,孟珏也是有过就在玄泽天待几年的打算的,但那个地方实在不适合长时间待着。灵气倒是挺浓郁,但是环境异常恶劣,几乎没有什么城市。
因为绕道走了安全线,孟珏穿越整个玄泽天花了一个月时间。这一个月,他充分见识到了什么叫做蛮荒之地。
他亲眼见到了,一条长达百米的蟒蛇吞下了一头比大象还大的巨蛙,然后被后者毒死;还有一头巨如山岳的犀牛,被同体型的蛮牛给顶死了;看起来美丽妖艳的花朵,实际上却是触之即亡的剧毒之物;貌似普通石块的东西,很可能是某灵兽或者捕食性灵植的伪装物......
大大小小的奇葩野蛮部落,有长着四只眼睛的酋朱巴人;有毛发浓密长得像大猩猩的芒克斯人;有互相捕杀猎食的食人族......
当然,和威门斯拉克人比起来,这些部族还算相对正常。
威门斯拉克是一个有一千多人的部落,部落之中只有一个女人,就是他们的女王。其余一千多人,都是男性。这些男性之间分工明确,各司其职。不过他们都有同一个身份——都是女王的男宠,其中不少还是她的孩子。
很神奇的是,女王生下了不少孩子,但全部都是男性。据说,只有女王生下女婴之后,才会停止和男宠们**,然后开始全力培养下一代继承人。但或许是因为威门斯拉克人的特殊基因,这一代女王几百年来生了一百多个孩子,全部都是男性......
而且,这个部族的人类外表就像是孟珏前世在教科书上看到过的晚期智人。在孟珏看来,这个部落与其说是人类部落,不如说是人形的灵兽群。
而这些奇葩事物,还是孟珏在所谓的“安全路线”上看到的。在那些瘴林沼泽深处,恐怕还存在着更加奇葩的东西。
当然,玄泽天也有一些文明程度较高的部族,他们修建了一些城市,但数量很少。孟珏一路过来,只是途经了七个城市而已,且都规模不大。恰恰是玄泽天边缘,城市反而分布更多,不过大都是其他天域的修士聚集起来形成的,少有本地人。
而让孟珏郁闷的是,这些城市居然也有他的通缉令......
本以为沙漠广布的玄沙天不会比玄泽天强上多少,但漠黎城出乎了孟珏的意料。而且,转了一圈下来,孟珏并没有看到自己的通缉令——大梁的手还伸不到这么长。
因此,孟珏当即决定,留在漠黎城。他先找了一个酒馆,准备先在这里探探漠黎城的一些情况。
“佣兵联盟酒馆。”看着眼前五层建筑物,孟珏嘴角上扬,“就是这里了。”
此时,孟珏已经服装店买了几套当地风格的衣服并换了上去,让自己尽量不像外地人。
这里的“外地人”,主要是指其他天域的人。漠黎城人流量很大,每天都有大量人员出入。不过,主要都是本天域的修士。
孟珏进入酒馆后,在一楼吧台点了一杯便宜的麦酒,然后一边小口抿着,一边观察起周围的情况。
这个佣兵联盟酒馆,有些类似于玄丹阁那边的任务大厅,可以以佣兵的身份接取任务,换取修炼资源。只不过,这里还兼有娱乐场所的功能。
在酒馆一楼左侧,有另一个柜台,那里是专门委托和接取任务的地方。此时,不少职业佣兵集结在那里,寻找着合适自己的委托任务。
当然,更多的人是来这里花天酒地的。职业佣兵们过的都是刀口舔血的生活,指不定哪一天就死在外面了。所以他们都十分注重享受,只要有一点钱,就会马上花掉。花光之后,就再接取新的委托任务赚取生活费。
此时,大厅内一片嘈杂,有大声交谈的,有放声大笑的,有喝醉了酒胡话连篇的,还有几个浓妆艳抹的站街女,竟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拉客......
孟珏冷眼旁观着这一切。
这时,吧台边两个低阶修士的交谈引起了孟珏的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