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卷第十三章花魁出街(2 / 2)
这时她开始轻歌曼舞,动作简单却魅力十足,即使是女子也看得入神,声音更是好听。这是第一位连续五年的花魁娘子,也许还有第六年第七年在等着她。
花魁的花车后面就是小花魁了,她的车明显小了一圈,没有过多的装饰,只有斑斑点点的红梅,在白雪的映衬下别有意境。
雪仙穿着纯白的大氅,头上没有华丽的装饰,只有白色毛球,唯有一张冻得泛红的小脸作为极佳的展示。
她这副打扮好像个小白狐狸,极大地突出了她的妩媚和清纯,狡黠与天真,在上面蹦蹦跳跳的几下虽然不能说多好看,但是很有活力,看的人心中欢喜。
这庄行之真是会看女人,知道如何展示她们最大的特点与美感,两个人风格截然不同却各自美得毫不冲突,当真是很博人眼球。
如果不是地处北方,恐怕群芳院要比金屋更胜一筹了。庄行之作为老板很有头脑,手下的花娘们过得也不错,年纪大了就去做活,老了还给卖身契从良,据说连丧葬都管,已经是不可多得的好地方了。若是这些姑娘不以卖身为耻,那么群芳院当真是个极好的归宿。
年轻的时候锦衣玉食,见识过富贵繁华;老了以后也能老有所依,还能得到卖身契以自由之身离世,百年之后还有人供养。是的,庄行之已经买了好大的一块地,依山傍水,就是为了给群芳院的姑娘们准备的。有人赎身自然是好的,没有的话,也不会做个孤魂野鬼无人祭拜。
虽然与普通百姓不能相比,但就以其他青楼的待遇对比来看,没有一个能与之相较的。就算是富贵泼天的金屋,还不是对姑娘和小倌儿非打即骂,年岁大了或是生病了,就扔在一个破房子里面自生自灭。
换句话说,沦落青楼自然可怜,但在群芳院里也不算悲惨,可见老板还是有良心的。
作为老板的庄行之肯定是要跟着出街的,以便观察民众的反应,对下一次的活动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,当真是刻苦钻研百姓们的喜好。若是把这个功夫花在读书上面,没准儿都能中个状元了!
看到了街边的齐雁来,庄行之笑眯眯地过去了,拱了拱手问候:“江姑娘好。”
不明所以的江明月还以为他是在叫自己,有些迷茫地回了个礼:“不知公子有何见教?”
齐雁来没想到他会直接跳下车走过来,一时没有跟江明月说清楚情况。本来也就是一面之缘,他这样好像显得跟她很熟的模样。
庄行之笑着指了指她,对江明月说道:“这位姑娘说她姓江,我本来是在叫她。”
江明月连忙说道:“她是我妹妹,自然也姓江。”
在风月场里混的人,察言观色都是基本功,庄行之眼一扫便知道她在说谎,但也不拆穿,依旧笑道:“姑娘说是,那就是吧。”
“你来这里做什么?”齐雁来不想与他多纠缠名字的事,出声问道。
“自然是跟着出街,好看看大家的反应了。”
“不是,我问你过来找我做什么。”
“我看到姑娘如此美丽,不由自主就过来了。”说这话的时候,他的脸不红不白,好像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,让人很难把他与“当街调戏少女”的流氓联系到一起。
齐雁来正色说道:“公子自重,我是不会去你那里的。”
“去我哪里?”这回轮到他惊讶了。
“群芳院。”她义正严词地说道,“我家境尚可,不会卖身的。”
无事献殷勤,她怎么可能不知道,他对她这样示好,绝对是想要自己到他的群芳院里为他招揽客人。
做梦去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