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2章 吐糟(1 / 2)
第212章 吐糟
光禄勛周章是南阳人,按理说应该和邓家走得挺近,但並不是那么回事,他一向十分廉洁,虽然已经是九卿,但还是非常贫穷,而在朝廷,他更是一个单干户,跟谁的关係都不是很好,他对邓氏一口气搞出五个侯爵非常看不惯。
邓氏还不够富贵吗至於这么贪婪吗竟然一口气拿走了26000户,先帝当年给予梁氏三个五千户侯,也和梁氏太过悲惨有关,既是补偿,又是加强母族,大臣们虽然没说什么,但心里还是有意见的。
现在邓氏一口气搞了五个五千户侯,哪怕邓氏这一年多干得不错,也太过分了,大汉目前的户口是700万户,26000户相当於全国总户口的千分之3.7。
大汉封地內的黔首每户需要缴纳200钱左右的户税,26000户就是520万钱,这还仅仅是人头税,这26000户还要缴纳相应的田税,虽然田税三十税一,但这五个侯爵安排的都是好地方,每年田赋收入应该会接近200万钱,这加起来就有700万钱这还是邓氏兄弟,邓家老祖宗还传下了好几个侯爵,邓家又尚公主,公主又有汤沐邑,这些加起来,每年大汉要损失財赋將近两千万,而这些东西事实上仅仅是一部分。
邓氏兄弟占有著面积广阔的土地,这些土地上的產出才是邓氏的主要收入,这一块的收入,每年哪怕没有万万钱,也有几千万钱,几十年积累下来,邓氏的財富之多简直难以计数。
富者沃野千里,贫者无立锥之地,也就怪不得天下这么多流民,长此以往,绿林赤眉必然会再起,到时候大汉还能撑多久
到时候邓氏会怎么样表面看起来会与国同休,为大汉拼杀到最后,但最有可能的结果却是趁乱而起,王莽乱汉期间很多很多人就是这么起来的!
邓氏不是不知道危害,他们掌控的报纸这段时间频繁指出奴婢的危害,认为要释放奴婢,可见他们的明白的,还是私心作票!
而寇氏外戚实际上也差不多,甚至於更加虚偽,寇氏掌握的《洛报》一边呼应《京报》,一边还登载了一篇文章,提出了一个爭议很大的改革方案。
文章指出自大汉中兴以来,流民越来越多,民间各种奴婢多达几百万,若是长此以往,后果不堪设想,除了提出释放奴婢,加强南方屯垦以外,还认为必须进行大规模的改革,具体做法是应该以资產为宗,不再以丁身为本。
文章首先引用孔子那句名言,“吾少也贱,故多能鄙事”,连孔夫子都做过贱业,自然不能再把豪强宾客、无地农民、赘婿、有一技之长的医生、巫、商贾、百工看成是贱业,应该定为客户,只有那些犯罪没有得到赦免的人和非大汉出身的外族奴婢才是贱户。
文章强调,客户不是贱户,一些客户没有土地,成为豪强大族的宾客,为他们干活,
但他们都还是大汉的忠实子民,他们的地位理所当然的应该高过那些罪犯和外族奴婢,若是把他们看成是奴婢,那是对他们的侮辱。
据此,文章认为大汉的户籍制度首先要调整,分居是否住在城市,分为“坊郭卢”与“乡村户”;根据居民有无不动產、爵位和出身,划分主户、客户和贱户;再以家庭財產之多寡,將主户划为不同户等。
流民恐惧地方官府的抓捕,东躲西藏,不仅容易沦为隱藏的奴婢,也非常容易作乱,
既然堵不住,文章认为乾脆取消人口流动的相关法令。
主户不得再限制客户的流动,主户和客户之间当签署契约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,不管是土地买卖,还是人口买卖,只有缴纳契税,才算官府认可生效。
而不管是本地人,还是外来人,只要在某地生活一年以上,就可以编户,然后依据丁壮和財產的多少定出户等,上籍徵税。
大汉应该依户等纳钱,徵发役,依田亩纳米粟,赋税应该分夏秋两次徵收,夏税限六月纳毕,秋税十一月纳毕,其丁口和田亩数应该几年一计这篇文章出来之后,引发了很大的爭论,有些人支持,或者支持一部分,比如將良贱改为主客贱三种户籍,普遍都比较认可,洛阳城有著太多的宾客,里面能人一大堆,若是把他们看成外族奴婢和罪犯,那是对他们的侮辱,社会也是这样的认知。
而朝廷设契约,收契税,实际上就是认可了土地买卖和人口交易等的合法性,这也意味著一大堆豪强占有的土地和奴婢將合法化,这也获得了很多的认可。
但因为朝廷解决不了奴婢问题,直接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,允许人口流动,然后用契约来约束主客关係,很多人自然不乐意,虽然大汉无数次强调不得杀害、虐待奴婢,但直接搞一份契约,尊卑还讲不讲了太多太多人觉得不舒服!